4月28日上午,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在丽水召开,市安全生产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安监局长参加了会议,副市长陈建波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国强主持。
郑耀汉局长通报了全市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2008年一季度,全市累计发生各类事故295起、死亡95人、受伤329人、直接经济损失33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减少170起、死亡增加6人、受伤减少279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14万元,分别下降36.56%、上升6.74%、下降45.89%和上升52.29%。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上年同期未发生;未发生各类重大及以上事故。各类事故四项指标呈现“二升二降”特点,事故死亡率较高,较大事故上升,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高发,道路交通事故不容乐观。
陈建波指出,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对北京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对推进我市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具有特殊的意义,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安全生产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事故控制不够理想,二是隐患排查不够深入,三是“建设年”活动不够扎实,四是个别地方面上工作不够重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落实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陈建波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四是进一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做好安全生产状况评评估;五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浓厚安全氛围;六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陈建波强调,要全力以赴,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扎实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督查方案,开展督查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的所有乡镇、街道开展督查,并尽可能地涵盖各生产经营单位。
陈建波最后要求,要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完善预案,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