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两组督查人员分赴景宁县和庆元县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这标志着我市今年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此次专项督查行动是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此次专项行动共成立了五个综合督查组,将对全市九个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的方法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检查3-5个重点乡镇(街道);抽查3-5个企业。
与以往的安全生产督查不同,此次专项行动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持续时间长。一方面整个专项行动持续时间较长,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共将进行三次督查,时间分别为5月上中旬、6月下旬和7月下旬。另一方面单次督查的时间也更长,每次督查,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安排3-5天;二是真督实查,不走过场,力争抓实一项工作,减少一个隐患;三是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
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为:通过督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真正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的建立;促进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的提高;着力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