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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家冶金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获得评审通过
2008-06-02


  根据《浙江省冶金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暂行实施办法》(浙安监管[2008]11号)要求,5月29日-30日,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浙江昌隆钢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不锈钢锭生产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遂昌县安监局、遂昌县工业园区、报告编制单位和浙江昌隆钢业有限公司代表参加了审查会。
  专家评审组察看了浙江昌隆钢业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现状评价报告》内容的介绍,对《现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评议,原则通过了该《现状评价报告》,并对《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对浙江昌隆钢业有限公司提出了进一步整改意见。
  浙江昌隆钢业有限公司为遂昌县招商引资项目,因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今年4月12日发生了2死3伤的钢水外溢灼烫事故,事故发生后,在安监部门的督促下,浙江昌隆钢业有限公司积极整改,及时联系有资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成为我市首家通过安全现状评价的冶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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