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关于丽水市推行安全生产评估实行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07]132号)和《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评估标准的通知》(丽安委办[2007]27号)要求,在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自查自评基础上,市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企业自查自评情况进行了复核,共评估安全生产状况A类企业10家、B类企业16家、C类企业5家、D类企业1家。根据安全生产评估结果,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相应的日常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等级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