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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召开全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2008-07-14


  为认真吸取杭州市余杭区仇山磁土矿“6.18”透水事故和遂昌县黄沙腰内九尖萤石矿“6.30”成功救援的经验教训,落实好《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汛期防灾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稳中有降,我局于7月10日—11日在遂昌召开了全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局长和业务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和全省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介绍了余杭区仇山磁土矿“6.18”透水事故和遂昌县黄沙腰内九尖萤石矿“6.30”事故救援情况,听取了尾矿库安全监管重点县——青田县尾矿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分析了当前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并对下步进一步做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作了部署: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6.18”透水事故情况的紧急通报精神,举一反三,对全市所有地下矿山再次进行逐个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山,严格执法,该停产就停产。
  二是要按照非煤矿山企业汛期防灾工作指导意见,重点检查矿山企业的汛期防灾机制和防灾基础工作,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等。
  三是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按照检查表的要求自查自改;各地在隐患排查要依靠基层组织和依托专家的技术力量,对发现的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情况严重要停产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分级负责,确保成效。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尾矿库专项整治,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整治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尾矿库的基础设施,加强在用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确保汛期运行安全,督促企业做好停用尾矿库的闭库和尾矿的综合利用,落实无主停用尾矿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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