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各级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安委会成立了5个综合督查组,对全市九个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督查。5月上旬及6月下旬,市政府督查组,共计25人,两次分赴九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开展督查,各综合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评议、暗访等多种形式,前后共对24个部门、35个乡镇和99家企业进行督查和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77处(其中重大隐患7处),发出整改指令书39份,责令停产整顿4家,立案查处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