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至25日,丽水市安监局、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四个部门联合组成尾矿库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组,对全市有尾矿库的县(市、区)进行了尾矿库专项整治督查。督查工作组听取了县(市、区)汇报、查看部分尾矿库现场。
自去年国务院部署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县(市、区)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工作。今年以来,认真组织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7月底止,已排查隐患78条,下发整改指令书17份,已整改隐患71条,责令关闭尾矿库1座,挂牌整治尾矿库1座,处罚违法行为案件1件,罚款金额达2万元,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从督查情况看,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安全隐患还有不少,如子坝坡度超过设计标准、回采施工没有按设计方案要求、排水沟不规范、放矿操作不合理、应急救援物资准备不足;没有按规定做好闭库设计;无主尾矿库的整治没有落实整改方案和资金,如景宁三株树钼矿尾矿库基础坝已被冲垮,库内8万立方左右的尾沙一遇洪水,随时会变成泥石流,冲下马路,危及车辆和人身安全(市安委办已发督办函给景宁县政府)。为此,督查工作组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国务院、省、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按方案要求,完成专项整治任务,重点是做好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做好汛期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好应急救援物资,保证安全渡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