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以来,该局确定了以市政桥梁、隧道、道路、城市燃气、供水、建筑施工现场为主要排查对象,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共检查了42座桥梁、4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1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37家建筑施工企业的39个在建工程以及城市供水、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向建筑施工企业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3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其中30个工地因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局部暂缓施工,共提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400余条。各县(市、区)建设局共组织检查建筑施工企业159家,排查施工现场281个,总计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发出整改通知书267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40份,提出整改意见149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