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视会议精神,预防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丽水市质监局、卫生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2008年春节前开展一次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采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为电梯、锅炉、医用氧舱、氧气瓶、杀菌锅、制冷系统压力容器等特种设设备安全状况,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制,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等。
据悉,此次检查将于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