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督查组结束首次督查任务,向开发区管委会反馈督查意见。
督查组充分肯定今年以来丽水经济开发区在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分类、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认为开发区管委会在加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重点基础建设工作、聘请安全评价人员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正视重点行业历史遗留隐患积极推进排查治理等方面工作,亮点突出。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和水阁街道办事处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要尽快研究解决安全监管人员缺编问题,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为保证监督检查覆盖率和监管力度创造条件。开发区安监局、建设分局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及时向市局提交行政处罚案源。
二要加强对水阁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研究理顺办事处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依法界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办事处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定主体责任,采用执法文书方式规范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权、现场处理权和处罚建议权。
三要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对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分类动态管理;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数据库,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和资料申报登记制度,尽快形成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网络。开发区管委会要督促指导水阁街道办事处开展上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