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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淹溺事故案被执行处罚
2008-07-30


 

2008年7月4日21时35分许,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淹溺事故,污水班一员工在冲洗污泥脱水机时不慎跌进污水处理池,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市安监局对该事故经立案调查认定: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未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污水处理池护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存在事故隐患;该公司董事长主持企业全面工作,但在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方面未切实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7月29日,市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已执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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