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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丽水有邦化工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市级达标企业的通知
丽安监管危化〔2008〕88号
2008-11-17


 

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安监局:

    根据企业申请和当地安监局的初评意见,按照《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浙安监管危化〔2007〕126号),我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安全标准化考评小组,对浙江丽水有邦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顺虎德邦涂料有限公司、浙江大邦聚氨酯有限公司、浙江华大树脂有限公司、缙云县长青气体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进行了达标复评考核。经复评考核,上述企业符合市级达标要求(有效期三年),现予以公布。

 

 

 

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抄送:省安监局,浙江丽水有邦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顺虎德邦涂料有限公司、浙江大邦聚氨酯有限公司、浙江华大树脂有限公司、缙云县长青气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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