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安监局:
根据丽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丽政办发明电〔2008〕75号)要求,市安监局决定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组成员及督查对象
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行业督查组:
组长 王 琦 市安监局矿山处处长
成员 孙建华 市安监局矿山处
向二林 专家组成员
督查对象:青田、遂昌、龙泉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督查组:
组长 郑锦康 市安监局危化处处长
成员 雷金波 市安监局危化处
金礼权 专家组成员
督查对象:丽水经济开发区、缙云、松阳
市直工业企业督查组:
组长 纪丽平 市安监局综合处处长
成员 胡俊杰 市安监局综合处
周云波 市安监局综合处
张慧敏 市安监局综合处
督查对象:市直属企业
二、督查时间安排
第一次督查:5月中下旬,督查内容见丽安委办〔2008〕15号专项督查内容;
第二次督查:6月中旬,结合上半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和第一次督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第三次督查:7月中旬,重点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成效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三、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
3、现场检查;
4、专家评议。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