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各地各部门排查情况,经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共同研究并确定,现将2008年省、市级挂牌整治的16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24处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处予以公布,并就有关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治理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各尽其职、协作配合,按照2008年度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一览表中的具体措施,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按标准与要求完成治理工作。
二、为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市有关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对市直属支队、县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督办工作。同时市交通部门要及时掌握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现场检查和指导力度,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道路交通的实际状况,认真排查,公布一批列入2008年本辖区(县级)治理的交通事故隐患点(段)和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并报市有关部门备案。
各级挂牌整治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的治理进展情况,请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每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报市安委办,并于11月底前,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治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附件1:2008年省级挂牌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一览表
附件2:2008年市级挂牌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一览表
附件3:2008年省、市级公路临水临崖挂牌整治路段一览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