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名县(市)长论安全”和“千(万)家企业保奥运安全签名承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各县(市、区)要将签名承诺的企业名单,于7月23日前报市安监局,并重点推荐1篇质量较高县(市、区)政府领导的论文,于8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
联系人:张慧敏,电话:2521025,传真:2521021。
邮箱:lsawb@163.com.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宣传 通知
抄送:省安监局,市政府办公室。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