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市安监局 > 动态信息 > 综合安全监管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名县(市)长论安全”和“千(万)家企业保奥运安全签名承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丽安监管综〔2008〕58号
2008-07-04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名县(市)长论安全”和“千(万)家企业保奥运安全签名承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各县(市、区)要将签名承诺的企业名单,于7月23日前报市安监局,并重点推荐1篇质量较高县(市、区)政府领导的论文,于8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

 

 

联系人:张慧敏,电话:2521025,传真:2521021。

邮箱:lsawb@163.com.

 

 

 

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宣传  通知

抄送:省安监局,市政府办公室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印发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网站首页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管理入口
主办: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05079402号
技术支持:浙江联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 IE6.0 在 1024*768 分辨率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