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市安监局 > 动态信息 > 综合安全监管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2008-09-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针对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通过检查,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安全。

二、主要内容

大检查主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旅游景点安全等情况。

三、组织形式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各自管辖的区域或管理的领域、行业认真组织大检查。市政府由领导带队,组成七个检查组对市直有关行业和领域进行检查,并对九个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帐、随机抽查1-2个乡镇、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或重点部位)等方式,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具体分组如下:

 

带队领导

参加单位

缙云县

卢子跃

安监局(牵头)、公安局、旅游局

莲都区

沈仁康

经贸委(牵头)、公安局、消防支队、安监局

丽水经济开发区

沈仁康

经贸委(牵头)、公安局、消防支队、安监局

庆元县

庄志清

教育局(牵头)、卫生局、文广出版局、安监局

景宁县

刘秀兰

旅游局(牵头)、工商局、环保局、安监局

云和县

叶朝丐

交通局(牵头)、建设局、总工会、安监局

松阳县

金建新

质监局(牵头)、监察局、人劳社保局、安监局

遂昌县

金建新

质监局(牵头)、监察局、人劳社保局、安监局

龙泉市

陈建波

水利局(牵头)、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

青田县

陈建波

水利局(牵头)、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

四、时间安排

2008年9月18日至9月28日。市政府检查组到各地开展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带队领导确定。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务求实效,对安全问题多、隐患大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要加强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旅游景点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2、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具体检查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全面,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做到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认真对照检查上级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的整改。对前期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排查和这次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落实专人负责、逐个登记造册,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确保查出的每个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对事故隐患屡查不改的,要从严查处,决不手软。

3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单位要将本地本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汇总后报省安委办和市府办。市检查组牵头单位负责检查督查情况的汇总和材料的报送。

市安委办联系电话:2521011、2521016、2521023;传真:2521021;电子信箱:lsawb@163.com;联系人:纪丽平、胡俊杰、周云波。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