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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丽水市第一期旅游企业(饭店、宾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08-02-27


 

全市各旅游星级饭店(宾馆):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平安”入手。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已成为我市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2007年我市旅游业收入43亿,占我市GDP12%。旅游业的发展也使旅游企业(宾馆、酒店、饭店、旅行社、景区) 的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要。

  大量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不是可有可无,安全工作要长抓不懈,防微杜渐,要从点滴做起。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非常重要,安全培训是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最直接,投入最少的方法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经研究定于2008年2月下旬举办丽水市第一期旅游企业(宾馆、酒店、饭店)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市各旅游星级饭店(宾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2月28日下午(14:0017:30)—2月29日

  三、报到时间:2月28日上午9:00—12:00

  四、培训(报到)地点:丽水市委党校宾馆 党校总台电话:2296567。

  五、培训费用:市旅游局统一支付。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单位:丽水市职工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七、考核发证: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八、注意事项:培训人员带二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九、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准时参加。

  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电话:2789991  2789992 联系人:潘苏红、项志津。

  十一、培训报名表请于2008年2月25日前传真到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传真号码:2521006。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丽 水 市 旅 游 局

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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