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矿山通风作业人员
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经贸委令第13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浙经贸安全[2001]35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丽水市举办矿山通风作业人员培训班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已经从事或拟从事矿山通风作业的未持证人员。
二、培训时间:8月26日-9月1日
三、报到时间:8月26日下午15:00-17:30
四、培训(报到)地点:丽水市委党校宾馆总台(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旁),党校总台电话:2296567。
五、培训单位:丽水市职工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六、考核单位: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培训费用:7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注意事项:
参培人员带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初中以上学历文凭复印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九、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准时参加。联系电话:2789992 2789991
200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