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责任领导:郑耀汉,责任处室:相关处室)。
2、总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市直机械制造企业参与安全标准化建设(责任领导:傅保国,责任处室:综合处)。
3、继续开展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领域专项检查;做好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领域安全行政许可工作(责任领导:傅保国,责任处室:矿山处)。
4、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行政许可工作,开展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登记备案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领导:李必和,责任处室:危化处)。
5、继续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责任领导:李必和、张朝阳,责任处室:监察支队)。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安全培训工作。(责任领导:陈伟达,责任处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