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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2008-03-20


 

 

 

 

丽教办基〔200817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

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意见》(丽安委会[2008]2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主要是指涉及学校、幼儿园安全的制度性、规范性、源头性以及经常性、长效性的工作。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校园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务求实效,通过“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丽水市教育局安全工作

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和幼儿的安全事关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关系到“平安丽水”建设大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丽政发[2008]13号)和《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意见》(丽安委会[2008]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降事故、保安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隐患整治,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监督主体责任。

2、切实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

3、加快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食宿改造工程,更新安全设备,在人防的基础上做好物防和技防工作。全市中小学食堂C级以上达标率在70%以上,校内食品店全部达到“放心店”标准。

4、强化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培训,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5、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6、消除校园踩踏、火灾、斗殴等伤亡事故,杜绝校园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减少学生校外凶杀案、溺水身亡、交通伤亡等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零增长。

三、活动内容

1、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年段、班级、宿舍和岗位。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指标和考核体系,强化安全责任追究。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主体,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监管体系。

2、定期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地毯式动态排查,铁腕式追踪整治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基础设施、教学实训、技术装备、教学环境、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隐患普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隐患治理数据库,对辖区内校园安全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立县(市、区)、学校(幼儿园)二级隐患治理重点,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督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

3、强化安全管理基础。各地各校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快完成食宿工程改造任务,更新安全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步建立校园监控系统,做好物防、技防工作。

4、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开展每天一分钟,每周一集中,每月一主题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活动,进行消防、交通、防溺、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让安全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丽水”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加责任感。

2、加强领导。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予以面上工作的指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决定成立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江春松

副组长:熊佩飞、王志鹏

成员:陈南钦、赵东权、杨官校、施海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赵东权任办公室主任,施海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教育局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3、定期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建设年工作定期进行督查和指导,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有效推动活动的开展。

4、宣传发动。各地要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宣传发动,统一认识,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可操作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处室的工作责任。

5、总结提高。建设年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进行总结,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基础设施改造和安全设施设备更新添置情况、物防技防到位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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